花姐,是那种爱读书的人。
我两能抱着一本书,能从早上看到晚上,看到饥肠辘辘。
看书看到太晚的时候,我们就胡乱吃几口对付一下。
那个时候我特别沉迷于余华和路遥的书。
在那个还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,电脑也是蛮远的。不像现在,我打开抖音就看到了,余华。
这是一个有趣的小老头,他把史铁生架着当守门员,还说了很多有趣的话。
他曾说,“我从来不修改,一直投,从高到底,投就完了。先投中央期刊,不行就省里的,市里的,县里的也不错”。
当时,我特别沉迷于余华的活着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。
在生活的冲压下,各种挫折和时代的悲剧给我的心灵产生了巨大的震撼。我一度觉得,生活的磨难是生命的荣耀。
过了很久很久,我长大了。我看到了很多当下的作品,它们普遍缺乏一种敲击心灵的力量。
平凡的世界和活着,都是为了活着而活着,为了更好地活着而活着!
花姐很懂我,我把这两本书拿给她看的时候,她也是懵懵的。
但是,当她看完了之后,我能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力量从她的内心深处迸发出来。
这时候,仿佛有一根无形的纽带也连接着我们两。
我们时常一起去看着麦田,看着人们干农活,看着吃草的老牛,看着这一切“可爱”的事物。
我们在这身体力行着。书里的少安穿着补丁的衣服在烧着砖窑,少平有文化有知识,也在煤矿下一车车拉出黑黝黝的煤矿。
花姐,就是在读书中,成为我的好友。
别人或许不懂我们这两个娃娃,只觉得我们爱看书。我们自己才知道,我们的内心有股劲,现在看来应该是一种喷薄的生命力。
初中的时候,我们两读书都很好。虽然,我们不在一个班,但总在一起说话。
花姐那时候正是抽条的时候,她有着修长的大腿和小麦般的肤色。
后来,看着很多锥子脸,a4腰的时候,我会想起花姐。“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。”这句话就应该是为了她写的。
情窦初开的年纪,大家看见我去旁边班级找花姐,就会嘘我。<script type='text/javascript'>try{ggauto;} catch(ex){}</script>